2017 KDIGO治療指引(慢性腎臟病與腎骨病變)摘要整理(第5章)

KDIGO治療指引2017年版,慢性腎臟病與腎骨病變(CKD-MBD),以下是第 5 章“腎臟移植患者之骨病變-評估與治療”做簡單整理:(如果想看第 3 章“診斷”在此,如果想看第 4 章“治療”在此,不曉得慢性腎臟病怎麼分期,請見文章這裡)

5.1:接受腎臟移植後之術後期間(immediate post–kidney transplant period),建議至少每周追蹤一次血鈣與血磷,直到穩定為止。

5.2:過了術後這段期間之後(After immediate post–kidney transplant period),根據數值異常的程度、或腎功能退化的進展程度,來決定追蹤鈣、磷、副甲狀腺數值的頻率,是合理的。

5.3:主要針對腎臟移植患者各個腎功能之分期,來建議抽血項目的追蹤頻率,用以下表格說明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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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患者的抽血報告已發現異常,或者已經在使用藥物控制腎骨病變者,則可以增加追蹤頻率,以便追蹤治療效果、以及可能的副作用。處理方式可比照一般慢性腎臟病第 3a~ 5期的建議(之前文章的第4章之4.1~4.2所述)。

5.3:腎臟移植患者(不管腎功能如何,也就是 G1T~ G5T全部),建議可以(might)測量 25(OH)D (calcidiol)濃度(編按:測量此濃度,可推估體內為他命D之含量是否充足),並根據結果以及治療與否,來安排後續追蹤。

5.4:腎臟移植患者(同上),如果合併有維他命D缺乏(deficiency)或不足(insufficiency)之情況,建議按照一般民眾的治療策略來處理。

5.5:腎臟移植患者(同上),如果為骨質疏鬆的高風險族群,建議可做骨質密度檢測,來評估骨折風險。

5.6:若腎臟移植後12個月時,腎絲球過濾率 >30 ml/min/1.73m2之患者,若骨密度不足,可考慮(consider)使用維他命D、或活性維他命D (calcitriol/alfacalcidol)、或抗骨吸收藥物(antiresorptive agents) 來治療。

  • 應整體考慮腎骨病變之相關數據,如:鈣(Ca)、磷(P)、副甲狀腺(iPTH)、鹼性磷酸酶(Alk-p)、以及 25(OH)D (calcidiol)濃度等,來決定治療方針。
  • 需要時,考慮骨頭切片檢查,也是合理的選擇。

5.7:腎臟移植患者腎功能在第 4 期~第 5 期者,如合併有低骨密度,建議比照慢性腎臟病第4期~第5期患者(尚未進入透析)的處理方式,如之前文章的第4章之4.1~4.2所述。